第一百一十九章错认(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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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病杀手杨宗?”

“啊?我……”

“啊什么啊,我铁力木眼睛很利的,没可能认错人的。没错,一定是你,你老哥这副面相打扮让人入目难忘,哈哈……”也没容段一刀开口,很是豪气的转头招呼伙计:“喂!小二哥,来几味下酒菜,四壶高粱烧一锅头,我欠了这位好汉一顿酒食,今天刚好赶上还债,要快。”

店伙连声应喏,先送来茶水和净手巾。

“你老兄是……”

二十八岁,当然不算年轻。但给人的感觉很年轻。

这是一位显得年轻但是没有风尘之色的客人,头上包缠着一层青色头巾,剑眉虎目,但脸色看上去很不健康,没有正常人的那种红润的脸膛,而是泛显着一种蜡黄的病容。只有在脸上经常流露出来的那种满意的世俗的笑容,才能给他增添几许生机和活力。

虽是一脸的病态,但身材很壮,手长脚长,像是一头随时待动的狮子。举动沉着稳健。不看脸色,单看外表打扮,很容易会被人看成大户人家的子弟,穿了青衫,还真有七八分读书的气质。

总之,他这种打扮虽是有些另类,但一点也不像是个在刀口上讨生活的人,也绝对没人想到他是一个根本不能在城里公开亮相的“通缉犯”只有那些感觉锐敏的行家,能概略看出一些同类的气质,和内在蕴藏的骠悍本性。

段一刀相信自己现在这副打扮和改妆后的相貌,根本就没可能被人认出来。但天下的事,谁也说不准,有时候你改扮的不像自己了,但形体相貌气质上很可能无意间就靠近了别的什么人。说巧真巧,纪家老店还就有人错认了段一刀此时的身份。

“去你的!跟我装是吧?我铁力木在当年如果不是福大命大,恰好碰到了你杨老兄,现在也就不能在这里喝酒吃肉了……”汉子一副自来熟的表情,粗犷豪放地说道:“说真的,那天经过莫兰山道,还真他妈的是走了霉运,碰上了盘踞在莫兰山的那帮子杂碎,兄弟我仗着胳膊粗拳头大不知死活反抗,打倒了几个,挨了一顿好揍。呵呵! 虽然断了几条肋骨,但幸好没有碎骨头需要整理,命也没有丢掉,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说真的……”这句话象是他的口头禅:“那次要不是恰好碰上你搭救,我不断手断脚送掉性命才是怪事。哦!我还没有问你呢!我家在本地,在这里是理所当然,可海州离布尼斯得有几千里的路程,你老兄一个见过世面的好汉,跑到几千里外的布尼斯有何贵干?”

错认就错认吧,看这个汉子的精气神应该混得很得意,或许能从他身上打探点什么出来。段一刀心里有了计较,当下一打哈哈,故作颓废的道:“唉!别提了,老弟。老哥我有麻烦了……”

粗犷的汉子铁力木闻言脸孔一沉,仗义的道:“怎么回事?在本地我铁力木还能说得上话,各个方面都没什么问题,说真的,你老兄可是不知道,知道兄弟我现在何处供职吗?”说完还“砰砰”直响的拍了拍厚实的大胸脯子,满脸的得意表情看着段一刀。

时过正午,他在自己的房间洗漱完毕,换了一袭崭新的蓝衫,大袖飘飘一摇三摆踏入三进客院的饭厅大堂。

饭厅大堂很宽敞,也很广,足有三十二副八仙桌座头。正是进膳时光,进膳的旅客三三两两进入,虽是秋季,但堂中依旧是热流薰人,酒菜与汗臭齐散。

刚在近院子的窗角座头落坐,还没向跟来照料的店伙张罗酒菜,后面突然跟来一个健壮如牛的大块头大汉,居然也穿了长衫,举动却象一个粗俗的痞棍。

“喂!我认识你。”大块头咧着血盆大口笑着,拖着凳在对面坐下:“嘿嘿嘿!去年,在海州莫兰山道上,咱们打过交道。记起来了吧?”

“哦!抱歉,你老兄是……是……”段一刀一愣,但马上就欣然的带出几丝笑意,剑眉也随之一攒,象在搜索枯肠想对方的姓名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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