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马(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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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利皮扎马,它是近四百年来所出现极具代表性的优秀品种,这个优异的品种,不仅流露出美丽高贵的气质,而且还难能可贵地兼具了勇敢、气力、能力、温驯的脾气、以及聪明的智能。目前全球的纯种利皮扎马仍不到3000匹。”

庄逸并不知道自己在天池花钱买一个农场还会被人惦记,这时,庄逸正兴致勃勃地在农场的那栋原本属于阿什莉,现在属于自己的小楼房里和古倩倩她们一起聊着在森林里看到的那些野生动物们。

“你们都还不会骑马吧。等下次我们再来的时候,我们这可以在这里策马奔腾了。”庄逸指着自己手机里照着野马的照片道。

“野马不是那么好抓的吧?”古傅倩道。

“当然,不过我没有说过要抓野马。我会收集一些世界上最着名的马,放到这里的。到时,我们来农场的时候,就可以骑着它们在属于我的王国的散步了。”庄逸笑着道。

“着名的马,有没有汗血宝马啊。”叶兰道。

“什么,阿什莉的农场卖掉了?谁那么大的胆子敢和我卢卡斯抢东西。”这个男子听到凯特林农场竟然出售了,顿时愤怒地道。

“什么,你说买下阿什莉农场的人,是一个龙朔人。这人什么背景,马上给我查。”卢卡斯说完说挂掉了电话。

“阿什莉这个****,为什么就不把农场卖给我呢。难道,我把它变成一个高尔夫球场,就让你那么不爽吗?宁愿把农场卖给一个黄皮猴子,也不卖给我。也好,你不在农场了,那我正好从黄皮猴子的手里抢过来。”卢卡斯挂掉了电话后心里暗道。

当然,卢卡斯也很谨慎,让人先调查了一下庄逸的身份。不过,庄逸在龙朔根本就没有名声。再加上,一个天池的人,怎么可能查到一个在龙朔没什么名气的人呢。

所以,很快卢卡斯就得到庄逸的资料,当然这个资料就是庄逸的年龄和名字。

“当然,我会想办法的。其实,汗血宝马是就是阿克哈…塔克马,也叫阿哈尔捷金马。这种马产于土库曼斯坦科佩特山脉和卡拉库姆沙漠间的阿哈尔绿洲,是经过三千多年培育而成的世界上最古老的马种之一,目前仅存2000多匹。阿哈尔捷金马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伐轻盈,力量大、速度快、耐力强。目前,汗血宝马的最快长跑记录为84天跑完4300公里,短跑1000米仅需1分零5秒(55.4Km/h)。德、俄、英等国的名马都有阿克哈…塔克马的血统。”庄逸可是专门看过各类名马的资料。

“那还有些什么马?”叶兰明显的来了兴趣。

“还有波拉马,波拉马是当今世界上最昂贵的马,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马,被誉为马中贵族。波拉马最早存在波拉半岛上,它是全世界所有马的品种的起源,是马类中最纯粹的后代,它也是纯血马主要的基本血统。波拉马的速度略逊于纯血马,但它有着极大的潜力和耐力。它的身高通常是1.42……1.5米左右,有着纤细的毛发,出众的尾巴,当它激动的时候,会很自然的表现出高贵的特质来。”

“你看过魔戒吗?里面中甘道夫骑的骏马就是一匹白色波拉马。”

“还有,纯血马是17世纪在大不列颠培育成的一个伟大马种,它是通过人工配种,从而达到人类所要求的素质――速度、气量和体形。纯血马是世界上速度最快、身体结构最好的马匹,体高1.50……1.70米。”

“逸庄?什么名字。不过,他真的是一次付给了阿什莉1100万池币吗?”卢卡斯问道。

“好的,我知道了。你可以稍稍的给他一点教训,但暂时不用动他,看看他有什么打算。”在知道了庄逸一手就付给了阿什莉1100万池币后,卢卡斯稍稍改变了点主意。

要是庄逸买农场并不是继续经营农场的话,那可以的话,卢卡斯还会和庄逸合作的。

卢卡斯全名卢卡斯·提卡,是春田市一个着名的商人。而且,他还和阿什莉有过几次亲密的接触。在知道,阿什莉要卖掉农场后,卢卡斯就很积极的和阿什莉商量想要把阿什莉的农场买下来,开发成高尔夫球场。

只是在知道卢卡斯买下农场的目的就是会了开发成高尔夫球场,阿什莉当然是不同意把农场卖给他的。而两人的关系了因为这件事,变得形同陌路。要不是,卢卡斯没办法用卑鄙的手段把农场抢过来,他早就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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