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六章 留的一条后路(2 / 6)
在苦百姓一年矣。
……
等而上之,一里一县无不皆然。
则见在之民止有抱恨而逃,飘流异地,栖泊无依,恒产既亡,怀资易尽,梦断乡关之路,魂消沟壑之填,又安得不相率而为盗者乎!
此处逃亡于彼,彼处复逃之于此,转相逃则转相为盗。此盗之所以遍秦中也。
这是皇帝当政时,地方官员的奏疏。
太多太多此类的记载,三人只能从中挑选几篇而已,收录了起来。
最可悯者,如安塞城西有粪场一处,每晨必弃二、三婴儿于其中,有涕泣者,有叫号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粪土者。
至次晨则所弃之子已无一生,而又有弃之者矣。
更可异者,童穉辈及独行者一出城外,更无踪影......
而*人之人亦不数日面目赤肿,内发燥热而死矣。
于是,死者枕藉,臭气薰天。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以掩其遗骸。
接着。
几人又开始收录,
朝廷是如何应对的。
加征三饷。
来年开春,民自散去。
臣来之时,已满三坑有余,而数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几矣。小县如此,大县可知;一处如此,他处可知。……
然臣犹有说焉。国初每十户编为一甲,十甲编为一里。今之里甲寥落,户口萧条,已不复如其初矣。
况当九死一生之际,即不蠲不减,民亦有呼之而不应者。
官司束于功令之严,不得不严为催科。如一户止有一二人,势必令此一二人而赔一户之钱粮;
一甲止有一二户,势必令此一二户而赔一甲之钱粮。
历史军事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