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宗篇46 军售、枢密院变局(2 / 3)

加入书签

“陛下,臣乞骸骨,离朝告老,归养田园,恳请恩准!”在雍熙六年最后一个月,当所有人都期盼着冬去春来,等待万物复苏之际,枢密使曹彬觐见皇帝刘旸,提出这么一个请求。

闻此请,刘旸直接愣了下,手中朱笔放下,抬眼凝视着曹彬,一脸的不快,道:“曹公若以林邑之事未从谏纳言而辞官,朕断然不许!”

封国也没有嫌弃的余地,同时,可向封国收取一定的费用,由此促进大汉火炮的更新换代。甚至于,向德明还提出,若是朝廷不给,诸国也会想办法自行研发。

火炮的技术,说难也难,但花费心思钻研,总能有所得,何况,封国也有的是办法从国内取得一些支持,除非大汉对他们闭关锁国,也只能延缓那个速度。因此,在火炮、火药这种先进武器上,没有太大必要对封国设置障碍。

向德明的建议,显然给刘旸打开了一个新思路,并且越想越觉妙哉,于是,在认真的思虑之后,刘旸拍板了。

从武库及军中,抽调“i式”火炮一百门,配上弹药,援应林邑国,弹药附赠,但每门炮收取500贯的钱,运输则由枢密院安排,在海军训练计划中制定一个远航,顺带着把炮带去。

至于刘曙索要的战马,就更好解决了,大汉国内都不禁止马匹买卖交易,林邑国同样花钱购买就是,只不过,由官府组织,收马卖马,数量能够保证,价格还会优惠些。这件差事,刘旸又准备交待给寇准了,让他在安南道就近筹集马匹,转卖林邑国,那边的气候,想来也更加适合南马

于是,一道委屈而动情的求援书,最终上呈到洛阳殿堂,摆在皇帝刘旸的案头。

对于此事,刘旸暂时没有表态,而是想听听曹彬与向德明的意见。结果,向德明有限支持,曹彬谨慎反对。

向德明是在安西待了十年的,深知开拓之艰辛,而林邑国的请求也并不过分,火炮作为国之利器,不管是在进攻,还是防御上,都能提供不俗的助力。

曹彬的反对,则是基于中央帝国在安全上的谨慎,火炮终究是国之利器,若是对封国武装太过,虽同出一源,未来若是为患,恐难制之.

向德明以为,前前后后,朝廷给安西三国提供的火炮,已有两百多门,安东也有十多门,南洋封国有求而拒之,未免厚此薄彼。

相比之下,还是刘曙提出的关于火药技术援助值得犹疑一二,不过,考虑之后,刘旸还是决定,由兵部派遣工匠及技术人才,远赴林邑,帮刘曙建立起一个火药工厂来。

而林邑国的军事技术求援之事,也算给诸国打了个样。在后续,其他诸国听闻此事,都有样学样,求到朝廷,对此,朝廷态度是,南洋封国,照林邑之事安排,没有任何问题,就是安西三国,稍有波折,最终还是同意。

唯有安东国,朝廷只提供有限支持,调拨了几门炮,至于更多,没有。原因也很简单,安东国一少外患,二无大敌,要那么强大的军事力量做什么,以其当下的实力,足以守国护民。

当然,根本原因,还在于,在许多军政大臣的眼里,安东国若是太强大,威胁的不是北方那些胡族,而是辽东道,是大汉朝廷。

而朝廷又一次的区别对待,让安东王受伤的同时,那股不满不甘的怨气,也持续积攒着

曹彬觉得,此一时彼一时,安西的火炮,有试验性质,大起西征之时,先帝也未封国。当初的安排调度,不适用于今朝,且不管火炮还是战马,价值都不菲,大举提供,必伤国力,耗费民财,这又与省减负担的封国初衷相违背,也不符雍熙之政云云。

对曹彬的说法,向德明显然不敢苟同,直接指出,大汉封国,并不是与诸国彻底断绝了联系,血脉相连的感情,也需维护,有些投入,也是必要的,并非单纯的付出。

至少,在大汉商贸日益繁荣,尤其在海外贸易日益壮大,朝廷税入逐年提升的情况下,若没有封国坚定坚持地拱卫大汉、保护汉家商民经营开拓,朝廷又如何从中获取那诸般好处。

显然,作为一个开宝时代中后期的典型“开拓人才”,向德明的见识与视野是彻底打开了的,他未必能像世祖皇帝那般预见未来,也没有去过南洋,但吃过开拓之苦的他,在封国以及对外事宜上,思维与认识至少没有被局限,建议决策上也更实际、灵活。

针对曹彬的疑虑,向德明又提出了一种见解,那便是大汉更为成熟威力更大的第二代火炮,已然在各大军中及关卡、要塞中列装,封国若要,可将既有的第一代火炮划给封国,即便有些缺陷,但同样能使用。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历史军事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