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四章 台湾贸易记 二(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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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镇交易中处统制地位,绝大部分商品的批发交易必须经过牙行之手。

宋代以后有

(本章未完,请翻页)官牙、私牙之分。明代,经营牙行者须有一定数量的资产,经官府批准并发给执业凭证和账簿。

那个领头的小吏还是笑着说:“相似,相似,但是只有一点却是大大的不同,就是你可以雇佣他们,也可以不雇佣他们!全在于个人自愿了------

他们主要的主顾都是大客商,上一次他们劝一个印度土王在这里大量囤积黄麻,不急于出售,说是他们观察到,所谓的赤嵌帆布厂正在升级改造中,按以往规律,若是成功了,到时定会大量收购黄麻,最后果然被他们言中,那批黄麻卖出了好价钱不说,那家代理商行也大获其利。

反正郭勿语有眼疾,他问同行的人,那人说了半天也说不明白,有些词语,他也没有弄明白。

只得求教那三名小吏了。

一个领头的小吏笑着说:“简而言之,他们就是帮助你做买卖的人,这里有好几家呢。

他们都是通过了汉唐集团海关部门的考试,有从业的资格,还有从业的信誉也不错,若是有人因他们做假而投诉了他们,一经查实,取消资格不算,怕是还要被送到罪恶之城劳动去呢。”

郭勿语马上就说:“这是否便是牙行?”

你们这次的丝绸种类少,量也不大,莫不如自己到商贸大厦挂牌发售,都是好卖之物,这样可以省下一笔雇佣费------”

“原来这代理商真是为我等商人服务啊!”众人听得清楚明白。

郭勿语心中微微一笑,小看了我,我岂是差些许雇佣费之人。

他施了揖,说:“这位小哥,可为在下推荐一家信誉良好的代理商?比如你刚才说的那家名头是甚?”

牙行是指在市场上为买卖双方说合、介绍交易,并抽取佣金的商行或中间商人,有时也指牙商的同业组织。

在明代,经营牙行须经政府批准,并交纳税课。

牙行在交易中起着“评物价”、“通商贾”,代政府统制市场、管理商业的作用,故也称官牙。

经营牙行是一种封建特权,就是一种垄断,没有商人可以跳过去,摆地摊的不算。

牙行凭借特权将其经营范围从为买卖双方间作介绍,扩大到代商人买卖货物,代商人支付和存储款项,运送货物,设仓库保管货物,代政府征收商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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